地下文物归属于国度,这是在近代现代的法令律例之中中都有明白划定的,是毋庸置疑的。
我国的《文物庇护法》中第五条划定:“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度所有。”
文物归属于国度,才可以或许更好的阐扬它所具有的承载汗青,艺术,文化等等的价值。
文物所具有的价值来自于人们对汗青的摸索,而这摸索需要国度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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