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说出名字的爱——恋童癖的前世今生

导语:“近二十年来,我几乎以同样的方式度过每一个夜晚:......在网络上搜寻儿童色情内容……每当我关上电脑,我都会痛恨自己,为什么看到儿童色情内容会让我如此兴奋......为什么我是一个恋童者?”

“近二十年来,我几乎以同样的方式度过每一个夜晚:坐在我的电脑跟前,在网络上搜寻儿童色情内容,或是观看我常年收藏的照片和视频。无论找到再多,或者是多么想回到床上睡觉,我还是不可抑制的每天晚上满足着自己的变态欲望……每当我关上电脑,我都会痛恨自己,为什么看到儿童色情内容会让我如此兴奋。而画面中的儿童不自知的参与,往往毁灭了他们的一生……我相信我最大的疑问可能永远都不会有答案——为什么我是一个恋童者?这就好像在探寻为什么一个人会是异性恋或者同性恋,我们并没有选择自己的性取向。如果我们可以——相信我——没人会选择自己的性取向指向儿童。”

——David Goldberg ,《我,一个恋童者》,原载《大西洋月刊》

David Goldberg在加拿大用自己的信用卡购买儿童色情内容,并最终被逮捕。受记者本能的驱使,他写了一本书探讨自己对儿童的性偏爱,却没有书商愿意接受这个烫手山芋——即便是在《50Shades of Grey》作为虐恋圣经成为最受欢迎的枕边书的今天,恋童仍然是受这个多元的社会一致诅咒的性禁忌。

这一致的诅咒将恋童者赶到了晦暗的角落,或者在伪装之下混迹在你我之间,只有偶尔像Goldberg那样犯了菜鸟错误之后才会被公之于众——作为社会道德正在堕落的证据。

不过,声讨恋童者的舆论压力的形成却是近二十年的事。

社会学家Melanie-AngelaNeuilly和Kristen Zgoba统计了美、法两国媒体十五年来对儿童性犯罪的报道后发现,在1995年之前,“Pedophile(恋童者)”和“Pedophilia(恋童癖)”这样的词几乎没有出现在诸如《纽约时报》、法国《世界报》等自由派媒体中。只有在1995年,随着网络开始大量接入普通家庭,儿童色情内容有了便捷的传播方式之后,对恋童癖的讨伐才真正开始,并在2002年天主教会爆出娈童丑闻时达到高潮。

在成年男女采用何种姿势体位性交都有教会出来干预指导的时代,发生性行为时的年龄问题反倒无人在意。1895年,英国大文豪奥斯卡?王尔德因“与其他男性发生有伤风化的行为”受审时(当时还未发明“同性恋”这样的词),与王尔德发生性行为的美少年的年龄问题并未成为治罪的理由。

而王尔德遭审判时那句文艺青年喜欢摘用的“不敢说出名字的爱”,实际上是指代年长男性和10来岁男童的结合,而非一般人理解的同性恋。——“那深沉的、精神上的爱慕是如此完美。……当年长者拥有智慧,年幼者拥有生命的欢愉、希望和光辉,它就应该这样,这个世界却不了解它。这个世界只知道嘲笑它,并因它为人戴上枷锁。”

相比西方世界“不敢说出名字的爱”,汉语世界对娈童的赞美则要公开得多,最著名的自然是南北朝时代梁简文帝萧纲的《娈童》,诗云:“娈童娇丽质,践童复超瑕。 羽帐晨香满,珠帘夕漏赊……揽裤轻红尘,回头双鬓斜;懒眼时含笑……”。

今天,娈童已变成了一个动词,而“娈童”中的“娈”字原本是容貌美好之意。娈童之好不但在古代不是令人不齿的行为,甚至长期是社会风气。魏晋之前,君王权贵娈童的记载就多不可数,魏晋时,流风所及,娈童之好已遍及士大夫阶层,唐后胡风盛,娈童之好一度低落,到了宋代,娈童之风再兴,蒙元时期虽又衰落,但明清两朝则再度复兴,尤其清代,达官贵人蓄养相公之风一直绵延到民国初年。

受中国影响,日本历史上也有过盛极一时的喜好娈童文化,它被称为“お稚児さん”(御幼儿),并无任何贬低之意。从战国时爱到幕末明治维新,上层社会的“男色”之好甚至超过了“女色”。夏目漱石在论及如何翻译Ilove you时说,日本人不会用“我爱你”而应当用“今夜の月はとても青いです(今天的月色真好啊)”。有趣的是,日本战国时代大名前田利常久慕美少年堀尾忠晴大名,两人终于会面,前田利常羞涩半天,也以一句“今天的月色真好啊”作为开场白。

在某些研究中,中国古代的娈童之风被笼统归结为中国古代的同性恋行为,这显然并不准确,因为中国古代的娈童是刻意往娇柔美艳方向培养,而且宠爱娈童的权贵多半本身不拒绝女性,只是娈童在美色上更胜女性一筹。中国古代宠爱娈童之风如此盛行,以至于还有人专门研究如何养护娈童肛门的复杂技术。

历史上帝王好娈童者不少,而曾被当成娈童宠爱者亦不乏其人。如后燕开国皇帝慕容冲,12岁时亡国,与姐姐清河公主一同被苻坚收入宫中受宠,26岁时复国,堪称娈童版勾践。清末作乱新疆自称“洪福之王”的阿古柏,10岁时成了一名“巴特恰”,即男扮女装的舞童,被浩罕国一名军官看上,送给浩罕国的统治者马达里汗,由娈童晋级侍从武官,逐渐登上权力之路。

娈童之风在中亚地区有相当的传统,阿富汗有一句俗语:女人用来生孩子,男孩用来寻欢乐。宠爱娈童行为在阿富汗是如此普遍,以至于美军在新兵训练手册中承认道:“许多冲突的发生都是因为我们对穆斯林\阿富汗文化缺乏了解和共鸣。”该手册列举的文化禁忌中就包括禁止批评娈童现象。

对至今都不允许女性开车的沙特阿拉伯,也许人们会惊讶于18世纪一个英国人在经过麦加克尔白(伊斯兰教中真主的“天房”)时的所见所闻:一个男人在角落里正在鸡奸一个小男孩,而周边经过的人对此只是摇摇头——如果他们不是面无表情的经过的话。

今天人们对待恋童者态度的改变,源于对儿童等弱势群体保护意识的不断高涨。譬如娈童文化源远流长的日本,明治维新西风东渐后,从道德到法律都开始重新修正对娈童癖好的态度,到了1950年的《精神卫生法》颁布后,娈童之好已经变成了“危险的存在”,在中国,同样经历了文人雅好到“怪蜀黍”的观念剧变。

相比王尔德,Goldberg确实不够幸运,这个自称一直以来都是“正直公民”的恋童者仅仅因为观看儿童色情内容而被判90天监禁。然而,恋童者并没有完全被社会抛弃,针对Goldberg“为什么我是一个恋童者”的疑问,科学家们已经有了一些头绪:

研究发现,恋童者的身材通常要比大众矮小一些、并有超过正常比例的左撇子,智商也比正常人要低,而且所喜欢的儿童年龄越小,则智商越低。另外,科学家还发现,恋童癖者的大脑中的“白质”也异于常人:简单的说,灰质构成大脑,白质在灰质之间传输信号。而恋童者的大脑,可能真的是“搭错线”了——正常人在看到儿童时会产生保护欲、而恋童者则是产生性欲。这些科学研究的发现,都指向一个越来越被学界接受的结论,即恋童是一种天生的性取向。

不是所有的性取向都是天生平等的。在同性恋者正在艰难赢得社会的理解和尊重时,恋童任然被视为一种烂到根子里的堕落。在2013年5月,由美国精神病协会发布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中,第一次将恋童定义为一种“性取向(sexualorientation)”——前提是恋童的取向本身没有对本人造成精神压力,以至于不能正常行使社会职能,以及恋童者本人从没有在任何程度上猥亵过儿童,否则恋童就不再是一种取向,而是一种精神失常(disorder)。

这种定义或许存在漏洞:一个异性恋者或同性恋者即便强奸了一个成年人之后,并不会被称为是“异性恋精神失常”或是“同性恋精神失常”。事实上,在1953年出版的第一版DSM中,同性性取向被定义为一种“反社会人格(sociopathpersonality disorder)”,如今同性恋早已经不被视作是一种精神疾病,那为什么在承认恋童是性取向的同时,为何还要保留“恋童精神失常(pedophilicdisorder)”这样的定义呢?

不过,DSM-5将恋童定义为性取向的行为,被社会大众视为是恋童合法化的前奏,抗议声一时如山呼海啸。在社会压力下,美国精神病协会2013年11月发表声明,称“性取向”一说是一个“错误”,并将性取向改成了“性兴趣(sexualinterest)”。

然而历史的规律如此:从酗酒到青少年暴力,科学家们不断在为“堕落的行为”找到生理学的基础,继而道德再以蹒跚的姿态赶上科学的步伐,最终让社会意识到一些所谓的“堕落”并非罪恶。固然,如果用生理学把一切罪恶解释为DNA、神经元和生物电的系统反应而忽视主观意志的作用,那么我们的整个道德和法律体系都有全盘崩塌的危险。

但是,正如一个“恋书者(Bibliophile)”并不一定会变成一个偷书贼一样,每八个恋童者当中,只有一个在不同程度上实现过自己不可告人的欲望。如果这个社会对剩下七个人的道德优越感是建立在性幻想对象的差别上,那么这个优越感的基层很难说是坚实的。

“这世界上有多少恋童者不如我幸运?”Goldberg问道:“有多少人迫于社会和法律的压力,永远不会寻求帮助?多少人会持续为儿童色情业的需求做贡献?把他们关起来就是答案吗?是否会有一天,社会会伸出援手,帮助那些亟待帮助的人?”

  • 发表于 2014-0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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