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违反禁用条条目,即我国《商标法》划定的商标禁用条条目和其他法令律例划定的不克不及作为商标注册和/或者利用的环境;
审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缺乏显著性的商标会被驳回;
审查商标的近似环境,包罗审查注册商标是否与他人注册在先或者初步核定在先并通知布告过的商标不异或者近似、是否与他人已经掉效但没有跨越一年刻日的商标不异或者近似;
审查商标是否加害他人正当的在先权力。他人正当的在先权力包罗外不雅设计专利权、适用新型专利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或字号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权和装潢权、收集域名权、肖像权、天然人的姓名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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