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原因
①违反我国商标法第十条划定,涉及国度等标记不得注册。
②违反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划定,仅仅暗示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等等的商标不得注册(颠末利用取得显著特征,便于公家识此外,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③违反我国商标法第十二条划定,以三维标记申请的,仅由商品自身性质发生的外形,为获得手艺结果而需要的商品外形或者使商品具有本色性价值的外形的。
④违反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划定,复制、临摹、翻译他人已在中国申请注册或未在中国申请注册庇护的驰誉商标,轻易给他人造当作误认,未便于识此外。
相对原因
①统一类别不异商标。
②统一类别相似商标。
③统一类别商标部门相似、不异。
④分歧类别不异商品,因驰誉商标等身分受到庇护(商标名不异、相似)。
⑤分歧类别近似商品,因驰誉商标等身分受到庇护(商标名不异、相似)。
⑥不异商标/近似商标,申请日期较晚,所以驳回。
影响身分
①商标查询有三个月的盲期,就2017年看来,一年590.16万件商标申请,那么三个月就有147.54万件商标申请是查询不到的,是以若是此中有相似、不异的商标比你早注册,你是无法得知的。
②今朝的商标检索,都是有一名审查员进行审查的,每个审查员的认知分歧,审查的成果也会有所差别,而这种差别也是商标注册的不确定身分之一。
申请前提
①《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②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本地邮戳要清晰);
③申请人天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④商标评审代办署理委托书;
⑤申请商标之“凸起利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划一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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