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力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富权的总称。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划定的一般侵权行为有11种: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颁发其作品的行为。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看成本身零丁创作的作品颁发的行为。
(3)没有加入创作,为谋取小我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签名的行为。
(4)歪曲、窜改他人作品的行为。
(5)抄袭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片子和以近似摄制片子的方式利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体例利用作品的,法令还有划定的除外。
(7)利用他人作品,该当付出报答而未付出报答的行为。
(8)未经片子作品和以近似摄制片子的方式创作的作品、计较机软件、灌音录像成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灌音录像成品的,法令还有划定的除外。
(9)未经出书者许可,利用其出书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行为。
(11)其他加害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加害版权的后果如何?
按照著作权法的划定,加害著作权的法令后果包罗:承担遏制损害、消弭影响、赔礼报歉、补偿损掉等平易近事责任;损害公共好处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办理部分责令遏制侵权行为,充公违法所得,充公、销毁侵权复成品,并可处以罚条目;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办理部分还可以充公本家儿要用于建造侵权复成品的材料、东西、设备等;组成犯罪的,依法究查刑事责任。
对于补偿损掉,著作权法明白划定:加害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的,侵权人该当按照权力人的现实损掉赐与补偿。现实损掉难以计较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赐与补偿。权力人的现实损掉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克不及确定的,由人平易近法院按照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赐与五十万元以下的补偿。本案中,若委托人的现实损掉与鼓风机公司的违法所得均无法确认,则法令付与了裁决者50万元幅度内的损害补偿自由裁量权。同时,侵权人还该当标的目的权力人补偿权力报酬避免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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