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社会都存在父母对子女性别的歧视。汉民族成员对重男轻女的传统更不会陌生,这种歧视不仅表现在对待子女的态度和家庭养育资源的分配上,更会以遗弃甚至溺杀女婴的极端方式发生,在胎儿性别鉴定技术和计划生育政策高压之下,则表现为大规模的选择性堕胎。
在前现代社会,男孩死亡率比女孩高许多,所以自然的出生性别比通常在102到108之间,这样到达婚龄时男孩数量就和女孩相当或者略少,但选择性堕胎会大幅改变出生性别比,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国90年代末的出生性别比是120,最高的江西省达到138,苏北一些县市更高达170多。
类似情况在较轻程度上也存在于印度;但同时,也有些社会的子女性别偏好是相反的,比如中国西南的许多藏族和彝族地区,出生性别比显著低于常规水平,类似情况在非洲和欧洲某些地区也有发现,当然,这些不是选择性堕胎的结果,父母未必有故意的偏爱,甚至未必意识到,而是生理系统对环境条件所做出的无意识反应。
那么,究竟是哪些因素在影响着人们的子女性别偏好呢?仅仅是所谓文化差异(这个词如今已不幸成了被用来一股脑收纳各种“我不知该怎么解释的群体差异”的方便箩筐)?还是先回到生物学起点,看看进化理论能对此说些什么。
【谁在偏爱女儿?】
容易想到的是,男性可能会偏爱女儿,因为男性传给女儿的是X染色体,传给儿子的是Y,而Y染色体比X短很多,儿子携带的来自父亲的遗传物质比女儿少4%(按碱基对算)或3.2%(按基因数算),所以生女儿更合算;不过还没有经验证据说明这种偏向确实存在,假如真的存在,那一定是Y之外染色体上的基因实现的,而且Y染色体上可能会发展出对抗它的机制。
进化生物学在子代性别偏好上提出的第一个理论,是特里弗斯-威拉德假说,它是在1973年由刚刚拿到博士学位的生物学家罗伯特?特里弗斯(RobertTrivers)和正在读博士的计算机科学家丹?威拉德(Dan Willard)在既缺乏经验证据也不清楚微观机制的情况下,完全从特里弗斯的亲代投资理论推导出来的。
该假说认为,在父母能够帮助子女增进繁殖机会的条件下,那些资源条件优厚的父母,将偏爱雄性后代,理由在前面《男女关系》的系列文章里已介绍过:受雌性生育数量限制,投资于女儿的边际繁殖收益会很快下降,而儿子因为可以同时利用许多雌性的生育能力,可以更充分的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繁殖收益。
特里弗斯-威拉德假说对人类社会的适用性,已得到了多项经验研究的支持;人类学家威廉?艾恩斯(William Irons)在研究了土库曼约穆特(Yomut)部的婚育资料后发现,土库曼各部流行一种基于部落等级的嫁娶模式,女性要么嫁给本部落男性,要么嫁往更高等级部落。
在所研究时段,约穆特部处于该体系顶端,只有外娶没有外嫁,部分富裕男性娶多妻,导致男性的总和生育数(10.6)比女性(7.74)多出2.86,结果该部的性别比远远偏离正常水平,甚至在半个多世纪后,60岁以上老人的性别比仍高达137(考虑到男性死亡率高寿命短,这是非常惊人的,即便在中国该数字也低于100)。
类似情况在文化迥异的西方同样存在,伊莉莎?卡梅隆(Elissa Cameron)等人在2009年根据福布斯排行数据研究发现:美国亿万富翁的子女中儿子占60%(相当于性别比150),其中财产系继承而来的男富翁,和嫁给男富翁的女人,该比例更高达65%(性别比186)。
人类学家李?克朗克(Lee Cronk)的研究则从另一个方向支持了上述假说;肯尼亚的穆科戈多(Mukogodo)族早先以狩猎采集为生,上世纪初逐渐转向畜牧,并开始与相邻畜牧部落通婚,但作为缺乏资源和经验的迟来者,他们的畜产远少于后者,而按畜牧部落的习俗,娶妻彩礼都以畜产支付(穆科戈多的旧习俗是用蜂蜜),于是该部落在婚姻市场上陷入了特别困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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