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怎么分,

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中的房产分割也比较麻烦,你知道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怎么分吗?

操作方法

  • 01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02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03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04

    如果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就是共同财产了,如果没有约定份额,按共同财产处理。

  • End
  • 发表于 2017-07-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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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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