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
商标转让协议
转让商标应当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双方签订好转让协议后,需到当地公证处进行转让声明。这里有的客官可能要问了,那不在同一个地区的情况怎么办呢?这个时候可以转让方单独到公证处进行转让声明,这样也是合法有效的。前期材料准备好后,双方需要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不然商标权是不会转让到受让方的名义下哦。
受让方应当保证商品质量。众所周知的,商标要通过使用才会产生价值。之所以《商标法》会有这样的规定,原因还是希望各位把商标合理使用起来,不要因为自身商品质量问题来影响商标的品质。
相同或近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有的客官可能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一条规定,那不是转让的成本就会提高了?其实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就很容易知道了,如果类似商品上面出现类似商标,很容易造成混淆误认,也不容易管理,所以才会有这样一项规定,目的就是为了品牌的统一性。
商标品质的保障。《商标法》里面明确规定了容易混淆或者是有不良影响的商标不予转让。所以受让方在购买商标时一定要注册,商标的品质是否是违反法条规定的。有的商标可能是因为之前商标审查员的失误而成功的,这样去做转让商标局会对商标再次审核,如果违反法条规定,商标将会判定无效。
转让后不会下发新的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成功后,自公告日期受让方享有商标专用权,但商标局不会再下发新的注册证书。受让方行驶商标权时,需要原注册证和商标局下发的转让证明配套使用,所以在签订完转让协议后,转让方应当将注册证交给受让方。
商标权的稳定性。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到期后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进行续展。所以受让方需要购买商标时,要注意商标是否有效。同时商标在有效期内还有可能被他人“撤销三年不使用、无效宣告”等等,故受让方应当了解清楚商标的稳定性,再进行转让申请。
以上是有关商标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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