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剂量谈毒性,纯属耍流氓?

“The dose makes the poison”是毒理学的基本原则之一,指的就是剂量和毒性的关系。这个原则不仅仅用于药物,而且用在所有的化学成分上,甚至水和氧气,如果喝得过多、吃得过多或者呼吸过多的话,都会让人中毒。

举维生素C为例。人体不能储存维生素C,因此要经常补充,每日维生素C需要量为75毫克到90毫克,维生素C的中毒量为2000毫克,会引起恶心呕吐、烧心、腹部不适和头痛等症状。从食物中不可能摄取到中毒剂量的维生素C,因此对于靠饮食补充维生素C的人来说,维生素C是一种很安全的膳食成分。但是,有一种理论认为维生素C可以预防感冒和癌症,需要每天5到10克,只能靠维生素C补充剂来实现。这种理论并没有临床证据反而因为超过了中毒量而引起诸多副作用。不要说如此大量的维生素C摄入毫无根据,即便有一定效果,采取大大超过中毒剂量的剂量来实现预防和治疗的目的,本身就弊大于利。

维生素C是一种营养成分,在某些情况下也是药物,在正常情况下,维生素C的营养剂量和治疗剂量离其中毒剂量相处很远,不会有什么问题,因此也不会因为罕见的副作用而避免使用维生素C。

在药物毒性上有一个错误认识,是有人中毒并不代表某种药物有问题,在很多人脑海里非要只要吃了就出现毒性的情况才算药物有毒性,否则都是因人而异。这种不正确的认识是中国药物市场上有众多药物有毒副作用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中成药。

由于存在个体差异,除非用巨大的剂量,没有一种东西能让所有人或者所有试验动物中毒。1927年,半数致死剂量(LD50)的概念出现后,一直作为急性毒性的指标。LD50是在进行大规模动物实验时,造成半数参试动物死亡的剂量。这个剂量是按公斤体重的,用于人体也是按体重计算的。大多数LD50是在大鼠身上得出的,少数来自小鼠等其他动物,也有直接来自人的,因为人比动物敏感。比如斑蝥素如果吃进去的话对人的LD50是0.5毫克/公斤,动物中最敏感的是马,LD50为1毫克/公斤。此外用体重乘以LD50的量不一定是致死剂量,还是以斑蝥素为例,20公斤的LD50也就是10毫克被已经达到可能的致死剂量。

每种药物有其平均治疗剂量,大多数药物的平均治疗剂量和LD50相差很远,因此很安全,但有少数药物两者很接近,比如地高辛,这类药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观察。现代制药业研发新药,实验室中研制出的成千上万种新药最终只有一种能够上市,原因在于其有效剂量超过其LD50,临床试验的前两期就是在检测药物的安全性,其后才检测其有效性。

每种药物的LD50不一样,彼此可能相差很远,所以不存在药物剂量越小,毒性就越小之说。而是要具体到每一个药物。有些药物服用很大剂量都没问题,有些药物很小剂量就会产生毒性。

服用药物一定要遵医嘱,不能因为剂量小而自己加量,因为也许这种药物平均治疗剂量与LD50之间的空间不大,在接近LD50之前,还有可能出现各种副作用。除非某些特定情况,安全性要永远是放在药物治疗的首位。

  • 发表于 2014-07-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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