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流程?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操作方法

  • 01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 02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 03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申请书件
    (一)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 04

    (二)具体要求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5、异议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 05

    裁定结果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 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议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

  • End
  • 发表于 2017-1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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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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