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材料
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 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但是,专利局也可以 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经过初审合格后,由于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要符合请求原则,因此,申请人应在 自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专利审查有哪些主要内容?
(1)是否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3)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缩短审查周期的方法
1)在初审阶段,在提交申请时就申请公开并请求实质审查。
2)最重要的,在撰写专利的时候一定重视,磨刀不误砍柴工,好的申请文本就是成功的一半,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形式错误。
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是否表述了一个解决技术问题的完整的技术方案;
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字段检索:
系统提供了16个检索字段,用户可根据已知条件,从16个检索入口做选择,可以进行单字段检索或多字段限定检索。每个检索字段均可进行模糊检索,用%(必须使用半角格式),代表一个任意字母、数字或字;可使用多个模糊字符,且可在输入检索字符串任何位置,首位置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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