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应注意事项是什么?

北京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应注意事项是什么?小编整理了有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操作方式

  • 01

    海说神聊京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应注重事项
    申请人申请商标评审,该当标的目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目提交响应份数的副本,基于商标局的决议书或者裁定书申请复审的,还该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议书或者裁定书副本。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合适受理前提的予以受理;不合适受理前提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申明来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以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合适划定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该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02

    海说神聊京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应注重事项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该当实时将申请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限其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期满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当事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或者答辩后弥补有关证据材料的该当在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抛却弥补有关证据材料。

  • 03

    海说神聊京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应注重事项
    商标评审委员会按照当事人的请求或者现实需要可以决议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决议对评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的,该当在公开评审前15日书面通知当事人,奉告公开评审的日期、地址和评审人员。当事人该当在通知书指定的刻日内作出回答。申请人不回答也不加入公开评审的,其评审申请视为撤回,商标评审委员会该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不回答也不加入公开评审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缺席评审。

  • 04

    海说神聊京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应注重事项
    申请人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议,裁定前要求撤回申请的,经籍面标的目的商标评审委员会申明来由,可以撤回;撤回申请的,评审法式终止。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 的,不得以不异的事实和来由再次作出评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申请已经作出裁定或者决议的,任何人不得以不异的事实和来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

  • End
  • 发表于 2018-01-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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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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