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海盗旗,人们不免想到由头骨及交叉白骨组成的骷髅图案,也不免联想到嗜杀成性而又凶狠残忍的海盗抑或危险重重的海面。为什么骷髅旗能让我们浮想联翩,让人们联想到这一系列事物?本文将为你找到答案。
骷髅旗,即印有头骨及交叉白骨图案的旗帜,一直以来都是“海盗标志”,象征着公海领域内的恐怖及危险。《纽约时报》2011年所发表的一篇文章将其称为“多版本商标”的一大杰作(译注:“多版本商标”指像Google的logo那样可以被画成多种格式的商标),并指出是利益驱动海盗们设计出这种特殊图案来为其掠夺行为提供便利。文章对一个好的标志在信息传递上的高效性进行的讨论,的确非常有趣,但却让人们忽视了我们对其强大力量的认可是如何影响他人对这个图案的接纳和使用。
也许早在爱琴海及其它地中海领域的贸易路线开通之初,海上掠夺就已在公海领域盛行。西里西亚(Cilicia)的百姓常常出入于地中海,因其提供的奴隶而未被古罗马帝国占领,直到公元前67年,他们的海盗行为给罗马帝国的粮食供给带来了威胁,才被罗马帝国统治。元老院下令“对被统治地区实施全面系统的战略措施,以及周密的人道政策”,旨在于一个月内消灭西里西亚。不过,尽管有着这样一段历史故事,人们所熟知的骷髅图也只是后来才出现的,即加勒比海盗盛行的17世纪后期。
随着新世界(译注:相对于欧亚非代表的旧世界,主要指西半球或美洲,也包括澳洲和南极洲等)的发现,加勒比海瞬间成为贸易中心,糖制品、黄金及其他人力资本经此在新旧世界之间流通。因此,被西班牙占领的加勒比海又开始受到其他殖民国家的觊觎。人们之所以选择成为海盗,大多是因为海上掠夺为他们提供了获取暴利的机会,而加勒比海正是一个极为诱人的海域:由于其统治权未定,海盗们不必担心统治者的干预;加勒比海拥有许多安全的天然港;有大量可供掠夺的西班牙商船。旧世界各国的紧张局势并不局限于其特有海岸,西方殖民国家也受到了这些争端的影响,英国、荷兰以及法国也开始默许海盗行为的存在,将海盗任命为私掠船船员,旨在保护其所有财产,管理其境内物资。这些人被视为民族英雄,公海领域的国家保卫者。其中正包括弗朗西斯·德雷克(Francis Drake)及亨利·摩根(Henry Morgan),人们称他们为海上勇士。
提及海盗,人们总会想到嗜杀成性、无法无天或是酒色之徒这样的字眼,想到“走跳板”的刑罚,却不知道他们曾是有着丰富经验的海上贸易者,只是因为原来的酬劳微乎其微才不得不加入海盗的行列。
商船船员常常接触死亡,也更加懂得死亡的残酷无情:疾病以及意外事故的发生是从事海上贸易者的家常便饭,食物严重匮乏,而船上的纪律又极端残忍。一艘商船就是一个“小王国”,任由船长滥用其绝对的统治权。
部分海盗曾在海军服役,他们的境况同样恶劣。粮食供应往往不足、薪资微薄、军律严格,并且随时有丢掉性命的危险,因此逃离军队也是常有的事。
私掠船(Privateer,是一种获得国家授权可以拥有武装的非国有船只,用来攻击他国——主要是敌国的商船)提供的食物往往更为丰盛、酬劳更高、轮班时间也更短,不过法律无情,私掠船上的船员也必须遵守严格的纪律制度。尽管海盗们从事的是犯罪行为,但他们不需要效忠于某个人或某个国家,有权制定自己的规则。不过,这些海上组织内部绝非杂乱无章,他们有着严格的行为准则,执权者的权利、战利品的分配及其内部制度都遵循着高度规范的条理。就以战利品的系统性分配为例:
船长及舵手将分得战利品中的1.5~2份,枪手、水手长、副舵手、木匠及医生将分得1.25~1.5份;其余船员将每人分得1份。
船长的选择由全体船员共同决定,并且,倘若其太过懦弱、残忍抑或无法为船员谋得最大利益,则将被新的船长所取代。海盗船内的管理层是船上的最高权力组织,负责管理全体船员。从许多方面来说,这样的安排对于海盗行为的持续存在都是极为必要的。海盗们自己也清楚,自己随时都有丧命的可能,进行海上掠夺的时间和生命都算是捡来的。虽然他们也可以被政府任命,但一旦落入敌对势力手中,等待他们的只会是死亡。他们必须团结一致,否则结局只会是各自的惨死,因此他们当中形成了一种兄弟义气,表现为在海上及港口内他们都会齐心协力。在这一背景下,旗帜开始成为他们的标志:
1719年4月,豪厄尔·戴维斯(Howell Davis)带领其船员驶进了塞拉利昂河(Sierra Leone River),由托马斯·考克林(Thomas Cocklyn)领头的海盗对此一直高度警惕,直到他们看到其船头的“骷髅旗”,才“不再紧张,紧接着”他们“以大炮向彼此致礼”。
虽然不同海盗群体之间的斗争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海盗们一般还是很团结的,即使他们来自不同国家。他们会为彼此而战。举例来说,1717年,从失事的“长尾莺”(Whidah)号中幸存下来的人被捕入狱,于是其它海盗们挟持了一位船长,并告诉他“倘若入狱的海盗遭遇不幸,他们将杀光他们掳去的所有新英格兰人”。
正如《泰晤士报》中所介绍的,兄弟义气使得某一版本的海盗旗被大量海盗所使用,并最终为他们牟得了更多财产——近2500名海盗在挂有黑旗的船只上出海劫掠,黑旗上的图案为一具白骨,一手刺向留着鲜血的心脏,一手握着沙漏。挂上旗帜的目的显然是为了宣布他们的到来,这些胆识过人的海盗很快就认识到,旗帜能向前方的船只表明自己的身份和目的:黑旗预示着他们是海盗,并且可能为来者提供歇脚之处;而带有上述图案的红旗则表明他们不仅不会收留来者,还打算与之奋战到底。不过,旗帜上的图案不仅体现着海盗们的生活方式,还预示着他们危险的处境:
悬挂这一旗帜的主要目的在于恐吓他们想要抢夺的商船,而它又同时传达着三种讯息——死亡、暴力,以及有限的生命,这正是对海盗命运的完美诠释,同时也表明,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也可能成为他人的猎物。某些船长在自己的航行日记中将头骨作为死亡的标记,海盗们由此借头骨以象征死亡。而投身海盗事业的水手们最终发现,自己不过是从一个困境走入了另一个困境而已。不过,只有作为海盗,他们才能在死神笼罩的黑暗中与船长、商人以及军官等权威人士反抗。
海盗们在旗帜的带领下凝聚在了一起,创造出了能代表自己身份的象征符。不过,这一公认的标志或许也表明,海盗群体的规模及权势已经发展得太过迅猛,无法再任其肆意发展了。在许多情况下,海盗事业都是统治者批准的行为,但是,正如西里西亚一样,一旦其发展规模让帝国首领感到了威胁的存在,就将被连根拔起,那些受到制裁的海盗正是如此,被当初支持自己的权势置之于死地。
17世纪时,统治者曾试图左右人们对海盗事业的认知,历史学家小道格拉斯·J·伯吉斯(Douglas R. Burgess Jr.)就对此进行了阐述:在着名海盗亨利·艾佛理(Henry Every)被定罪之后,统治者就曾借助媒体对海盗事业大肆渲染。艾佛理是有名的“正义海盗”,同样享有该荣誉称号的海盗还包括德雷克和摩根等代表英国海上利益的勇士(9)。他们的名誉已经深入英国百姓之心,统治者也难以更改。事实上,当艾佛理因非法抢劫穆斯林货船“刚之威”号(Ganj-i-Sawai)而受审时,陪审团曾宣布其无罪。但当时英国政府正试图与印度重修贸易关系,恢复其与东印度公司的往来,因此艾佛理必须受到惩罚。
站在国家的角度来说,艾佛理的赦免无疑是英国的公关噩梦。因为这似乎在向世界宣布:对于包括印度在内的潜在盟友及贸易伙伴来说,英国是个“海盗之国”,并鼓励英国殖民地允许当地水域中海盗行为的存在,因为上述事实正表明英格兰本土就认可了海盗的存在。因此,英国政府再次对艾佛理进行了审判,并宣以叛乱的罪名。(他曾任查理二世的大副,但却因没有得到预期酬劳而于港口处劫持了船只,将其重新命名为幻想号,进而袭击了穆斯林船钢之号。)英国成功地对海盗行为下了新的定义,由此将艾佛理及其同伴绳之以法,并借此宣布,海盗行为将无法继续在英国立足。
这并不等于海盗事业的终结,但或许意味骷髅旗又囊括了更多的深层寓意。而艾佛理仍旧是人们心中的正义海盗:百姓将艾佛理视为民间英雄。举例来说,1709年出版的《约翰·艾弗理(John Avery)船长的历险人生》就将他描述为一位“英勇的侠盗,爱上了穆斯林船‘钢之威’号上的一位印度公主”,为了让大家分享他的喜悦,他还下令其余船员亦可迎娶“黒肤”新娘。后来,剧作家查尔斯·约翰逊(Charles Johnson)又将这一故事以《胜利的海盗》之名搬上了舞台,并将艾佛理描述为一名“帝国建立者”,一位“严厉而又调遣有度的领导者”。后人还常常将艾佛理刻在军事器械上——他依旧是一位国家守卫者。
乌得勒支(Utretcht)条约的签订在很大程度上平息了当初促使私掠船形成的纷争,减少了对海贼的需要,也因此降低了政府对海盗行为的容忍度。由此,海盗被视为嗜杀成性而又残忍无情的罪犯,海上行窃也被视为违法行为。这样的观点也使得海盗旗上的标志不再是兄弟情义抑或其身份地位的象征,海盗不再是民族英雄,而是国家公敌。海盗旗的含义也更加丰富多彩,蒙上了现代的气息。
(作者:Krystal D. Costa,人类学家;翻译:海带丝;审校: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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