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
商标的让渡形式
注册商标的让渡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用期内,依法定法式,将商标专用权让渡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让渡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让渡
让渡人经由过程合同,划定让渡注册商标的内容、彼此间的权力、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让渡一般是有偿的,即让渡人经由过程让渡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必然的让渡费用。
2、继受让渡
注册商标的继受让渡,有两种环境:(1)注册所有人(天然人)灭亡即其生命竣事后,有担当人按担当法式担当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归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号令而发生的让渡
这种让渡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度。这里说的行政号令本家儿如果那些引起财富流转的打算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按照行政号令发生分立、归并、闭幕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本家儿体转变的问题。
商标的让渡路子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度工商行政办理总局承认的具有商标代办署理资格的组织代办署理,也可以到国度商标局商标注册年夜厅直接手理。
申请商标让渡须利用国度工商行政办理总局拟定、发布的同一格局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年夜厅索取。也可在本网下载。委托商标代办署理组织打点的,则由代办署理组织供给。
打点商标让渡申请须标的目的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商标让渡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让渡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 、 按划定交纳商标让渡申请等费用;
5、 若是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门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商标让渡时候
1、商标局自收到让渡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核准让渡注册商标证实》受理通知书。
2、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七个月可以收到让渡《核准让渡注册商标证实》。该证实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利用。
3、《核准让渡注册商标证实》标注的日期为让渡注册的生效日期
商标让渡通知布告
经由过程代办署理的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通知布告并由代办署理人标的目的让渡商标受让人发送《商标注册证》。
直接手理注册让渡的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通知布告。
让渡注册受让人到商标局领证需要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来源根基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地工商部分的章戳
(二)受让人名义变动的需附送工商部分出具的变动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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