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是一个国家存在的基础,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国家主权是民族国家的象征,是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最根本的属性,也是国际法约束各类行为的基本原则。主权国家是最主要的国际政治行为体,也是国际体系的基本构成单位。
1970年《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具体规定了主权原则,指出所有国家享有平等的主权,各国的法律地位平等、充分享有主权的固有权利、领土及政治独立不得侵犯。如果主权出现问题,那么政治对立也就难以保证。
领土是国家主权赖以提现或实现的基本空间,也是一个主权国家人民得以生息繁衍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领土主权首先指国家对其领土本身以及领土范围内的人和物所具有的最高权力,其内容包括所有权和管辖权两个方面。国家对领土的所有权意味着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和资源享有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权力。
我国的国家领土主权形式依然严峻,我国与周边邻国仍然有部分尚未划定的陆地边间,争议双方对这些共同边界尚存着极大的主权争议,而海洋领土的主权问题更加严重,由于海洋领土有着极其重要的经济价值又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海权的斗争更趋复杂化和激烈化。
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性如果无法保障,那么国家的利益也将无法保障。边界的环境虽然恶劣但是其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与政治意义,国家主权的丧失世界上没有几个国家有我国的理解更为深刻。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