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新规。
发票上要有纳税人识别号才可能报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十六号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不过这里面要注意一下,如果你拿到发票还是在七月一号之前开具的,是可以报销的。7月1号以后开具的,且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的,是不能报销的。
我们也是要注意,如果购买东西要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必须附上明细。在商场超市消费买东西,不能再开,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礼品,劳保用品等这种大类别,而必须按照明细如实填写。发票内容必须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
随便改变商品名称开票,或者没有购物,直接虚无开票,还有比如附在培训会议报销单的培训会议清单后面,自行制作的都是不能报销的。
发票新规实施了以后,我们如果需要开具发票,就要多加留意了,不要再拿着不能报销的发票了。这可是和我们自身利益相关的。不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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