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也有食物造假吗?

网上曾经流传过这样一个有些夸张的笑话:“早起,买根地沟油油条,切个苏丹红咸蛋,来杯参了三聚氰胺的激素牛奶;中午,瘦肉精猪肉炒农药韭菜,再来份人造鸡蛋卤注胶牛肉,泡壶香精茶叶;下班,买条避孕药鱼,开瓶甲醇勾兑酒,吃个硫磺馒头;晚上,买瓶含氯的可乐,难受了就吃几粒“皮革胶囊”发现自己居然还神奇活着,不知道几时会变成超人!”无独有偶,法国一位名叫布华赫戴勒的教授也曾写过这样一句话:“当一个人在早餐吃加了甲醛防腐的牛奶,中午搭配着用硫酸铜染绿的菠菜吃一片含有硼砂的火腿,然后再喝半瓶用过量品红染色或者用过量石膏处理过的葡萄酒,这样吃个二十年,你们还能指望这个人还有胃吗?”同样是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吐槽,只不过区别在于,法国这位布华赫戴勒教授是在一个多世纪前写下这句话的。

把时间往前推一百年,在 1913年4 月份出版的第一期 Science & Vie杂志上恰恰就有一篇文章是谈关于打击食物造假的。文章的开头提到了这样一件有趣的事:

法国多姆山省的档案馆里保存着一份誊抄在羊皮纸上的文件。这是由雅克?德?图尔泽尔领主在 1481年颁布的法令。法令中提到,所有的销售掺水牛奶的人,将被惩罚用漏斗往嘴里灌他的掺水牛奶,直到医生认为在没有生命危险的前提下他已经不能再吞下更多的牛奶为止。对于那些往黄油里掺入萝卜,石块或者其他东西的人,将被惩罚直立地绑在示众柱上,然后把他的掺假黄油按在他头上,直到黄油被太阳晒得融化为止。在此期间可以放狗去舔他,老百姓也可以用不冒犯上帝和国王的言语去辱骂他。而那些销售变质鸡蛋的人,也将被绑在示众柱上,小孩子们可以把他的那些臭鸡蛋扔在他脸上或者身上,以取悦围观的群众。但不能扔其他垃圾。

这些惩罚措施在现在看来固然非常搞笑。其实造假恐怕早已伴随人类社会几千年。想当年古希腊著名数学家阿基米德不就曾经利用浮力的不同而帮助国王鉴定出了一顶掺假金王冠吗?其实那些古老的食品造假方式,比如在葡萄酒里加水,在面粉里掺白垩粉,把挤出来的生牛奶表面的那层奶脂捞走等等,这在 20世纪初的那些造假者看来都已经是小儿科了。随着化学的发展,造假技术早已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也是为什么布华赫戴勒教授会说出那句吐槽食品造假的话。

那时,作为一名著名医生,布华赫戴勒教授自然知道人的胃是多么坚强,就算这样吃个二十年也完全不至于把胃破坏殆尽。他那句吐槽只是为了表明自己对这种现象的反对。当然那句话说的其实在当时也大都是事实。

正因如此,当时的法国政府才下定决心要用一种新的手段以便有效打击食品造假。基于国家有义务严格控制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原则,一条新的关于产品或服务的造假及欺诈的法律于 1905年8 月1日诞生了。很快,一条有效的打击食品造假的链条就建立起来了。政府专职人员负责取样,公立实验室负责分析样品,司法机关获得嫌疑样品分析结果后通知嫌疑人并指派两名食品化学专家各自对样品资料进行检查核实,若二者意见相同则移交法庭审判,若二者意见不同则再指派一名专家进行核对。这一套程序既能有效打击造假分子,又尽可能地避免冤枉好人。

1905年颁布的这条法律并不会影响到那些诚实的生产商或者销售商。除了那些被认为会对人的健康有害的物质之外,允许使用其他各种技术来生产产品。这条法律只有一条绝对原则,那就是任何一名消费者永远都有权利知道他购买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也就是说,作为一名消费者,如果我乐意,我就有权利投诉我的酒商,说他卖给我的酒虽然尝起来很接近朗姆酒的味道,但是却不是通过蒸馏发酵后的蔗糖浆生产出来的。任何人都不能反对我的要求,他们应当告诉我这种酒是一种朗姆酒替代酒。而作为一名商贩,法律也允许我把一种葡萄糖浆卖给我的顾客,但是却禁止我给它贴上蔗糖浆的标签。在这样一套体系下,诚实变成了一条必须要遵守的规则。

这条历经两次世界大战,横跨法兰西第三、第四以及第五共和国的法律,历经数次修订补充,直到今天仍在使用。实际上,上面说的这些措施都属于亡羊补牢事后补救的类型。要等到不法商贩已经造假售假之后,才能把他们揪出来。这也就意味着,面对利益的诱惑,总会有少数心存侥幸心理的商贩会铤而走险。正如《孙子兵法》里所说的“上兵伐谋”,只有从谋略上就让那些试图以身试法的人胆怯,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食品安全。

怎么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一个人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仍然去做坏事,是因为他知道并不是所有违法的人都被抓了,认为凭借自己的小聪明,自己会是那少数幸运的漏网之鱼。要想震慑这种人,需要从两方面入手。

一方面要让他知道,做了坏事,必然会找到他头上。这就要依靠完善的溯源体系。如果只是追查到责任人,却没有足够严厉的处罚措施,一样是没有用的。就好比有人在食物里掺假,一年可以挣 100块钱,而每次被抓住才罚他 10块钱,那他肯定是会有恃无恐地继续造假。因此保障食品安全的另一方面就是严厉的处罚措施。

当年为什么三鹿以及其他好多品牌的牛奶都被查出含有或多或少的三聚氰胺?那是因为当时很多地方的牛奶被挤出来之后,奶农先送到奶站,奶站再送到工厂。由于很多散户的牛奶都会在奶站倒进同一个小储奶罐,很多奶站的牛奶也会被混进工厂的同一个大储奶罐,那么就会有奶农或者奶站想,我偷偷加点儿其他东西进去,到时候和别人家的牛奶一混,就没法查出是我干的来了。而在法国,虽然工厂派出的收奶车每次也是要同时去好几家农户收牛奶,牛奶也都会在收奶车里混在一起,但是在每家收奶的时候,都会同时进行牛奶取样。在跑了好几家农户,装了满满一罐车牛奶之后,司机还会从整罐牛奶里取样,然后用专门的试纸进行抗生素检测。一般等把车开到工厂的时候,抗生素检测的结果也就出来了。如果是结果是阴性,那就可以和其他牛奶混合以备生产了;如果不幸是阳性,工厂在经过再次精确检测确认之后,就只能把这一车二十多吨的牛奶倒掉了。冤有头,债有主,然后工厂会挨个检测之前在各家取的样本,找到罪魁祸首之后,还要把同样的样本送到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最后,那家明知自己家有奶牛生病用了抗生素却仍然将挤出来的奶放到储奶罐里的农户就要负责赔偿所有这些损失了。就算所有这些检测都没问题,工厂也会把样品保留着,直到生产出来的产品都被消费者使用之后。这期间若是万一出现了什么食品安全事故,工厂可以凭借食品包装上的编码一步一步地溯源,直到查清到底问题是出自工厂的某个设备,还是某个操作员,甚至是谁家的牛奶掺了其他东西。

当然,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但是并不代表可以完全消除食品掺假行为。前些日子涉及欧洲多个国家的马肉风波就是个例子。在这次事件中,有公司涉嫌把价格低廉的马肉掺在了价格更贵的牛肉中以牛肉的名义销售。结果导致了多个国家大批可疑牛肉食品下架。经过调查,这批肉出屠宰场的时候还标着马肉,到了消费者手里就标成了牛肉。借助溯源体系,很快就在涉及的一层层的供应商之中找到了涉嫌更改标签的公司。尽管把马肉当牛肉卖并不至于损害消费者健康。但就像前文所说的,如果商家在标签上标明这种食品里含有马肉成分,那就没有问题了。但如果标签写着牛肉,里面却含有马肉,那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了。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仍然是一种违法行为。

这一百年来,靠着逐步完善的法规和溯源体系,法国的食品安全已经有了非常大的改变。掺假行为也已经十分罕见。尽管目前国内食品造假掺假情况仍然很多,但并不代表外国商人就比中国商人素质更高。商人都是逐利的,永远不能指望用道德和良心去约束商人。在一个乌烟瘴气的大环境下,指望道德和良心只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有良心的商家被无良商家挤兑得无法生存。只有靠着严格有效的法律法规,才能促使大家都以诚信为基础来进行商业交易,才能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吃到放心食品。

(整理自科学松鼠会)

  • 发表于 2013-11-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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