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笔——危险的“玩具”?

在2014年3·15晚会上,记者向大家展示了这样一幕:用一只手掌长度的“激光笔”照射一个气球,气球应“光”而破;而用“激光笔”照射火柴头,也能在数秒内将火柴点燃。而更令人注意的,是这些有着很大隐患的“激光笔”,可以非常轻易的买到,甚至有时还作为玩具向儿童出售。那么,这些激光笔为什么能有着如此大的威力,用它作为儿童的玩具又会有什么危险呢?

市场上所卖的激光笔,其本质上是由一个激光二极管、控制单元及电源组成的小型激光发生器。其主要是依靠通电的激光二极管的谐振腔内激励产生单波长的定向光束,即激光。对于激光来说,功率是衡量其单位时间内释放能量的重要指标。通常市面上出售的激光笔,其功率从零点几毫瓦到数百毫瓦不等。功率越高,单位时间内激光器输出的能量越多。

激光和普通的光线一样,都包含有能量,而由激光相比于普通光,具有定向性和能量集中性的特点。由于其定向性好,能量集中,因此应用于生活中的很多方面,比如定位、指示、信号传输等。因此激光笔又有“指示笔”、“指星笔”之称。但因为其能量集中,较近距离上被照射到的物体,会在照射点上吸收激光器所发射的能量,从而转化为热能,提高物体温度。当温度高于被照射物体的熔点或着火点时,物体就会被熔融或起火。节目中展示的气球爆炸和点火柴等,正是由于激光的照射使得其温度高于橡胶和火柴头所能承受的最高温度所致。同样,激光照射于人体组织,也会造成一定的热效应。如果功率过高热效应显著,那么就可能会对人体带来伤害。

对于激光发生器来说,各国对于其功率大小有着明确的规定。以美国联邦食品药物管理局(FDA)为例,功率小于0.4毫瓦的激光器由于其能量输出较低,一般不具有危害性。然而,当激光器功率大于这个数值时,就可以对眼睛造成严重的伤害,对于市面上常见的波长位于可见光区的激光笔尤为如此。由于人眼是一套精密的透镜成像系统,眼睛会将光线聚焦于视网膜上。功率过高的激光照射人眼,会由于对视网膜的热效应造成视网膜病变,以至影响视觉,甚至失明。对于功率超过0.4毫瓦的激光器,国家要求明确标明“勿直视光源”。而对于功率高于1毫瓦的激光器(1毫瓦到5毫瓦之间被称为3A类激光器,5毫瓦到500毫瓦间称为3B类激光器,高于500毫瓦称为4类激光器)来说,除了不能直视光源外,在观察时还需配备防护设备,以及避免皮肤遭到照射。我国激光测试标准(GB7247)也具有类似规定。

对于节目中提到的玩具“激光笔”,虽然有时候为招揽顾客而声称的“上千毫瓦”级别的激光发生器,大多只有数百毫瓦,但即使这样依然不能掉以轻心。毕竟超过功率超过0.4毫瓦就能对眼睛产生伤害。而数百毫瓦功率的激光笔足以造成火灾隐患。同时,将这类激光产品销售给未成年人,还会造成一些其他影响。例如儿童会因为好奇注视激光笔,或用激光笔照射他人,这就增加了人身伤害的几率。此外,有些人会用激光笔在运动场所照射运动员,妨碍比赛的正常进行。此外还有报道显示会有人恶作剧的用激光笔照射飞机等飞行器。由于照射时飞机等一般都在进行起飞或降落等高度较低的动作,这时候用激光笔照射会造成飞行员眩晕、闪盲或残像等视觉障碍,严重威胁飞行安全,因此这种行为要被坚决杜绝,甚至需要依照法律进行严惩。

综上,激光笔是一种工具,而不是玩具。随意使用激光笔会对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以及社会财产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在销售激光笔时,应依照其功率大小严格标示,并区分出售对象。对于大功率激光笔,卖家应认真核查购买者的资质,不能随意出售,尤其随意对未成年人出售。

  • 发表于 2014-03-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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