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如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首先要有《居民户口簿》
之后还需要《居民身份证报失单》或《领证凭证》
最后是近期照片(六个月内)
首先我们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临时身份证,填写《临时身份证登记表》,交验《户口簿》,交近期(指六个月内)一寸正面免冠大头像一张(遗失补证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报失单》)
之后经民警调查,所长审核,由分(县)局治安支(大)队审批签发。
申领时应领取《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收照回单》。
最后由派出所审核办理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市区派出所:每天8:30—20:00;
郊区派出所:每天8:30—16:30。
办理时限:
自派出所受理申请次日起3日。
办理费用:
《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如有特殊情况,请咨询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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