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言百科 答:
打小生活在一起的孩子,即使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但是共同生活的经历会被作为一种亲缘线索,长大之后会形成彼此之间的性厌恶,促使他们避免跟青梅竹马的异性结合。
论证
青梅竹马易婚姻不幸
人类学家对乱伦禁忌的研究,常常通过分析某些社会婚姻现象进行,伍尔夫等人的研究也是这样。20世纪60-90年代,伍尔夫等人对日据时期台湾的童婚现象进行了长达30年的调查,调查对象多达14000人。在童婚制度下,女孩子通常在4岁之前就被送到未来的丈夫家,跟自己的小丈夫一起生活,然后到17岁左右举行婚礼。除了童婚制度之外,另外两种婚姻习俗是从小不认识的男女长大之后订婚,婚后或在夫家居住,或在娘家居住。
伍尔夫发现,童养媳生育率比普通女性低25%,相比普通女性她们更可能背叛自己的丈夫,她们的离婚率则比普通女性高3倍。影响婚姻幸福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女孩被收养的年龄,年龄越小长大以后的婚姻生活就越不幸。如果她们被收养时的年龄在3岁以上,以后的婚姻生活通常跟普通婚姻没有太大区别。而在这种童养媳制度中,男孩和女孩见面时的年龄则对男孩以后的婚姻没有影响。
童养媳跟其他女性相比,她们的健康水平并不差;同时,有的童养媳由于某种原因后来跟别的男人结婚,她们留下的后代数目跟普通女性没有差别。这就排除了造成童养媳婚姻不幸的其他两种替代假设:她们本身健康不佳,或者在收养家庭中压力过大。
几乎就在同一时期,谢弗对以色列的基布茨公社(Kibbutz)进行了深入研究(编者按:基布茨公社是以色列的一种集体农庄,所有财产均为公有,成员可享受子女免费受教育,水电免费等福利)。在基布茨公社里,所有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都被受过训练的护士专门看护,他们吃喝拉撒一天里大约22个小时都待在一起,这样的社会生活一直持续到他们的青春期。
谢弗对65名基布茨成员的观察表明,没有任何成员跟同一公社中的其他异性有性行为或结婚。而且大家对性行为的回避都是自愿的,公社中不存在对性行为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制裁,无论是来自导师、父母还是其他同伴。对211个基布茨公社的2769对已婚男女进行调查,谢弗发现其中没有任何一对男女来自6岁以前同一个公社的同伴群体。有13对男女曾经在同一个公社待过,但其中8对是在6岁以后,另外5对是在6岁之前,但待过的时间不超过2年。
跟伍尔夫的发现一样,谢弗的研究明确地支持了无论是在没有文化压力的基布茨公社,还是文化鼓励男女结合的童婚制度下,幼年时期的共同生活会导致男女在成年以后彼此之间性吸引力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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