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华尔街之狼”是怎样的?

首先要指出,看奥斯卡入围影片《华尔街之狼》之前,请不要期待能看到一部类似《华尔街:金钱永不眠》或者《大而不倒》那样的金融题材电影。事实上,马丁?斯科塞斯和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联手打造的这部《华尔街之狼》,基本上可以说和华尔街一词所指代的金融业没什么关系,更像奢靡的生活方式的“礼赞”片。

但电影《华尔街之狼》的主人公原型乔丹?贝尔福特—他也是《华尔街之狼》一书的作者—确实是一位相当成功的金融骗局制造者。

23岁的乔丹?贝尔福特在自己的肉类生意失败之后,便去了股票经纪公司,学会了金融世界的一些基本规则,之后他便买下一家名为Stratton Oakmont的股票经纪公司,于1989年开始“创业”。

乔丹?贝尔福特和自己的小伙伴们做的事情非常简单,方式与一种被许多人称为“拉高出货”的经营策略很相似。这家公司先怂恿不知情的投资者购买低价的垃圾股,以推升垃圾股的股价,然后抛售自己持有的股票,进而谋取巨额利润。而投资者却很可能会在股票崩盘时一无所有。

骗局的逻辑很简单,所以重在“执行”。贝尔福特拒绝聘用任何有经验的股票经纪人,反而将原来为他开卡车的一批年轻热血的销售员招至麾下。他向他们传授了自己拿手的陌生电话推销技巧—“柯达推销术”—首先不要提及某只无名的场外交易股票(低价股),而是吹捧一只蓝筹股(比如柯达)。在投资者接受了蓝筹股这个诱饵并开始信任经纪人之后,经纪人才会推销垃圾股。据相关人士回忆,当时贝尔福特的座右铭就是:“别让客户挂断电话,除非他们接受或者扭断脖子。”

此外,为了刺激这些渴望财富、愿意奋斗的年轻人,贝尔福特开着法拉利跑车上班,每天要对员工进行两次演讲,打造对自己的个人崇拜。当然,贝尔福特也不会亏待自己的小弟。根据《福布斯》杂志1991年的报道, Stratton Oakmont的经纪人每年可以赚到大约8.5万美元,而此前他们可能只是一个负责铺地毯的普通蓝领。上世纪90年代,贝尔福特在其巅峰期聘用了1000名股票经纪人,涉及的股票发行总额超过10亿美元。

不得不说,在销售技巧和为员工洗脑这类事情上,贝尔福特天赋异秉。FBI检察官丹?阿隆索在调查贝尔福特的案件时,被贝尔福特的口才深深吸引,并邀请他到曼哈顿区检查院为检察官们演讲。

1998年,贝尔福特被起诉,罪名是因为欺诈和哄抬股价导致投资者损失近2亿美元。但他利用自己“讲故事的能力”再次“翻身”—“自传”《华尔街之狼》一书大卖,还吸引了莱昂纳多。

  • 发表于 2014-03-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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