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止的原因是什么?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审查中,有专利权归属纠纷的,专利复审委员会自收到专利权归属纠纷的当事人递交的书面的中止无效程序请求以及诉讼或调处受理通知书副本之日起,或者自收到有关人民法院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和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协助执行专利权保全的公函之日起,应当中止对该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待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再恢复审查。

操作方式

  • 01

    中止请求人要求恢复审查;

  • 02

    中止审查已满一年,而且未收到中止请求人提出的、附具专利权归属胶葛尚未审结证实的耽误中止请求;

  • 03

    收到采纳保全办法的人平易近法院打消保全办法的证实;

  • 04

    保全刻日届满,而且未收到采纳保全办法的人平易近法院裁定继续采纳保全办法的通知;

  • 05

    收到人平易近法院或者处所常识产权局(或响应本能机能部分)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者调处决议书副本而且在需要时进行了专利权人变动。

  • End
  • 发表于 2018-03-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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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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