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饲养员,能伪装成动物袭击事故吗?

最近,某地有一名动物园的饲养员,在工作中被自己饲养许久的老虎袭击,不幸遇难。这则新闻引发了不小的关注,但实际上放眼国内乃至世界,近年来死于猛兽爪下的饲养员、管理员并不是个案。这其中当然有管理和设施上的漏洞、自我防范意识上的松弛等等原因,但另一个问题也被许多网友提起来:如何判断,这只是一场意外事故,而不是精心策划的谋杀案呢?

接触那一瞬间,发生了什么?

实际上,这种担心在一些侦探小说里也曾出现过。比如,著名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小说中,就有一个叫做“带面纱的房客”的故事,说的是一名马戏团的弱女子,与他人合谋,谋杀了长期虐待自己的驯兽员丈夫。他们的作案凶器,是一根大木棍上装了五颗大钢钉,就像是狮子的爪子,然后用它猛砸被害人的头顶,企图把整个现场伪装成狮子突然发狂而杀人的意外事故。

在维多利亚时代,这样的故事是说得通的。然而,这样的阴谋如果发生在今天,则会被法证科学所轻易识破。

在法证科学的体系中,有两个原理被视为业内公理:第一个是物质交换定律(又译“罗卡定律”),另一个是“物质可分性原理”。这两者相互配合,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还原那些现场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物质交换定律的内容,概括来说就是“两个物体接触,必定发生物质交换”。比如,当手摸过门把时,手上的汗液、皮屑等物质就会印在门把上,而门把上的金属微粒也会沾在手上;当某人走过草地时,鞋底也可能沾上草籽和泥土。

而物质可分性原理,则是对罗卡定律的补充与细化,即回答“在特定力度的外力作用下,会在两个物体间发生多大程度的物质交换?”比如,用手随意抚过白色的墙壁,也许会留下一个很不明显的汗渍手印;而当胳膊狠狠的在粗糙的外墙上擦过时,就可能被擦破皮了;又比如,假设在嫌疑人的指甲缝里,发现了受害人的皮屑深深嵌入,就不能仅用握过手来解释了。

有痕迹吗?

依靠上述两个原理,再来看动物园/马戏团的猛兽伤人事件,就不难分辨其原因,确定其性质了。

假设福尔摩斯探案里的那个故事,就真的在我们身边发生了。那么,警方的法证勘察小组(CSI)又会发现哪些破绽呢?

首先,他们会发现,狮子的爪子上并没有沾染上死者的鲜血。只要用无菌棉签在狮子的爪尖上轻轻擦拭,再用DNA检验比对一下,就知道狮子有没有挠过死者了。哪怕后来又袭击了另一个人,两者的血迹也应该混合着出现在爪子上。

另外,狮子平时在笼子中活动,除非是地面相当光滑平整,否则总会有些沙砾、泥土沾在它的脚爪上。而当它的爪子真的嵌入到死者的身体时,这些泥土和沙砾也会被带进去,多多少少的残留在伤痕深处。

同时,在狮爪和死者头部接触的那一刹那,在如此强劲的撞击之下,两者的毛发也会互相附着在对方身上。比如,死者颅骨的裂缝中,用显微镜仔细查找,理应找到一些狮爪上的纤细毫毛;在狮子的爪上,也应该找到几根被害人的头发。

此外,人类的颅骨实际上相当的坚硬。这就意味着,当狮子猛然一击,足以造成颅骨骨折的同时,它的爪甲也必定会受到很大力量的冲击,虽然不至于碎裂,但必然会有磨损的痕迹,在放大镜下就应该能看到。

倘若,上述现象中的大部分或者全部都能在现场观测到,则此案倾向于猛兽意外伤人;如果大部分都没找到,则案件就更可能是伪造的现场。

另一种可能

不过,还有另一种可能,即狡猾的犯罪分子,用某种方法激怒狮子,使其攻击饲养员而造成伤亡,则法证科学还能分辨的出来吗?

恐怕还是可以的,依据仍然是罗卡定律和物质的可分性原理。

想要激怒一只猛兽,可以采取多种方法,比如,扔个烟头进笼子,用一根带尖的长木棍戳几下狮子,丢个夹着辣椒面的肉包子……然而,无论这些行为是不是能奏效,都会留下难以抹掉的痕迹。

比如说吧,那个燃着的烟头,会被细心的CSI人员找到,然后在上面找到不属于死者的DNA(来自于唾液中的口腔上皮细胞);狮子身上被尖木棍戳过的地方会有皮下出血的伤痕;吃了辣包子的狮子嘴角会有辣椒的残留。这些痕迹一旦被发现,就是本案指向谋杀犯罪的有力依据,同时也是将来审判时的物证。

物证技术的意义

实际上,上面说的这种伪装成猛兽袭击的谋杀案,在所有的犯罪中,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种,更多的犯罪行为,则是常见的盗窃、抢劫、谋杀、性侵等等。

在对于这些犯罪行为的追查与审判中,需要的是线索与证据,而罗卡定律与物质可分性定律,则为这两者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而且,与证人相比,物证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会撒谎,不会因为当时的情绪(慌张、愤怒、恐惧)而造成错误的印象,因此更可靠、更可信。

另外,对于刑事案件中的目击证人,只能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而物证则不一样,“两物接触,必有交换”的罗卡定律,为CSI人员提供了充足的信心:嫌疑人想要出入现场、杀人越货却不留下任何痕迹,从理论上说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只要案件曾经发生,就必定会留下种种物证,等待被发现、被解读。所需要的,是CSI人员的高度责任感与丰富的经验,以及微量痕迹检测技术的进步。

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放在今天,则有了更深层的意义:做过的事情,一定会留下痕迹,并可能成为日后追查的源头与物证;哪怕现场只剩下驯兽员冰冷的遗体,以及一只暴躁的猛兽,法律也不会是那么容易被蒙蔽的。

  • 发表于 2013-12-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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